自109年1月1日(含)起初次核發之教練證有效期間為四年;經參加專業進修課程累計達48小時,並每年至少6小時者(講習會結束隔天起算至次年前一天為一年),於效期屆滿六個月前,始得向本會申請教練證效期之展延,每次展延期間為四年,超過證照效期將會作廢須再重考。
賽事報名帳號:密碼:
裁判報名帳號:密碼: